长沙市国家税务局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《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长国税发[2007]3号

www.cstax.gov.cn   2007-01-08  来源:本网 【字体:   【打印】  【纠错】 【关闭】

各区、县(市)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市局稽查局:
   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,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认定工作,现将《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守执行。
 
长沙市国家税务局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
二○○七年一月八日
 
    注:长沙市国家税务局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修订后的《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》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。《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<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长国税发[2007]3号)同时废止。

供    稿:
责任编辑:刘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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